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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;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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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4 12:5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习虫者 于 2016-5-14 12:50 编辑

   这社会上的很多事儿都有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”的特点;
   1;小商小贩街头摆摊儿,
        城管是野火,小商贩是野草。
        烧了一茬又一茬,往往是越烧越旺。
   2;街头各类“洗脚房、按摩屋”。
        派出所是野火,失足女是野草。
        烧了无数次,但春风无尽头,雨水永不止,野草朝阳香万里。
   ----还有许许多多的野火,野草。不一一列举。
   看来古语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”是大自然的一种现象,古人总结的极为贴切罢了。
   何为“野草”,我理解是各类“边边角角”自生自灭的、最不受人待见的、最基层的、最边缘的、最另类的---,这些都可以称之为“野草”。
    领导最讨厌野草,从记事开始就受领导指示“操场上拔野草去”,再后来单位打扫卫生“拔野草”也是首当其冲的任务。拔了一辈子“野草”,野草依然“顽强的活着,一代一代的活着”。
   这世上的事儿,就是奇怪越是不让活就活的越好,“给点阳光就灿烂,给点雨露就疯长”,蛰伏它几十年没问题,一旦哪一点阳光雨露来了;咱照样开花结果,气死你没商量!
   想想何苦呢?
   咱华人讲究“阴阳”说,有阴必定有阳,这世界才和谐、平衡、统一。不论植物里的“野草”还是人类中的“野草”,那是组成“阴阳”说的一部分,无数事实说明“斩草除根”是根本不可能的,理论上也是不成立的。所以古人才有了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”这句话。
   野草长得不是地儿,您给她找个地儿就完了,不必恶狠狠烧掉。
   况且;根本烧不死!
   



  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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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4 14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資本主義可惡沒有資本的人只能賣人賣身過日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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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4 15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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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4 1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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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4 18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
野生的生命力强。所以永远生存。秋虫是自然生存的将永远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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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5 07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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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6 15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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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6 1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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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6 1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
老李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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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6 1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zhao.9 发表于 2016-5-14 18:30
野生的生命力强。所以永远生存。秋虫是自然生存的将永远存在。

哈哈!
野花-----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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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6 15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
大帅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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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6 21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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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7 15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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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7 15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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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5-19 18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
会友兄好!
谢谢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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